食品中掺入有害非食品原料犯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
在食品加工中掺入有毒非食品原料如何处罚?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处罚人民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处罚人民币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根据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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