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生产企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经审查符合安全要求,准予许可并公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许可并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如何判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判罚如下:
1、犯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包括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等。
全文4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