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在离职时不需要上交公司。如有必要可暂交由公司人事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在劳动合同上加盖作废章。但是最终劳动者本人必须持有一份,并且用人单位自己那一份必须留存二年备查
一、离职后不给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员工离职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并解除劳动合同,如不解除则还是属于公司员工。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
二、离职后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拿走
辞职劳动合同可以拿走一份。
这个做法是合理的。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的那份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留离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至少两年。
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行使解除权的意思表示属于无须对方当事人同意,但需要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应适用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用人单位时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效力。从形式上看,劳动者解除权的行使除法律规定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情形外,可以书面解除,也可以口头解除。但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无须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行使解除权的首要法律后果是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仍然是有效的,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同时,劳动者随时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书和离职证明是不是一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书和离职证明是不一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提出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相关文本。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员工要转出人事关系或是续接社会保险等,离职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职时,离职证明也是许多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要求其必须出具的证明。
离职证明只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了,无论是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的,离职证明是必须的文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是用作说明解除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主要是作为补偿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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