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能收购公司股东股权的抛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购: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
公司收购对于被收购公司的好处
1、对于很多创业公司来说,被收购本来就是很多它们的目标,也是很多原来投资这些公司的PE、VC的退出渠道;
2、被收购的公司可以利用母公司的资源,形成协同效应;
3、对于很多希望对公司经营现状不满,撤换本公司管理层的股东来说,会用寻求被收购来实现他们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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