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写子女名字房产归属
时间:2023-03-08 22:01:41 2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分两种情况:一,房子已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显示子女是房产所有权者。房产权利的产生,是以房产证为标志的。房产证一旦颁发,则房产证上所有权者的名字之下对应的所有权已产生。即,赠与的财产,赠与人已完成交付。此时,夫妻两人离婚,涉案房产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第三人的财产。夫妻当然也没权力分割。二,房产证没有颁发。购房合同是以子女的名义签的。此时,虽然房产的权利尚没形成,但,它是将来确定房产归属的唯一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赠与交付的完成是以父母为子女交纳首付和月供而体现的。因此,这种赠与行为也不能撤销。房产,自然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子女离婚时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应该如何进行分割

根据上述几种情况,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1、对于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的房产。

如果该房产是在子女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则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如果该房产是在子女结婚后,父母全额出资为双方购买的,则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在子女离婚时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如果父母虽然是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但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女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对于父母为子女支付房屋的首付,其余房款由子女及其配偶通过银行贷款共同支付,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对于这类房产,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3、对于父母出资一部分,子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父母,因此该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归哪一方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离婚时该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具体怎么分配双方自行协商,或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这种情况视为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不过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房产就按照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处理;或者房产是双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买的,离婚时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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