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全年综合所得征税标准为:
(1)全年综合所得小于三万六的,税率为3%;
(2)全年综合所得超过三万六,但是少于十四万四千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10%;
(3)全年综合所得超过十四万四千,但是少于三十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20%;
(4)全年综合所得超过三十万,但是少于四十二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25%;
(5)全年综合所得超过四十二万,但是少于六十六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30%;
(6)全年综合所得超过六十六万,但是少于九十六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35%;
(7)全年综合所得超过九十六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45%;
2、个人全年经营所得征税标准为:
(1)个人全年经营所得不超三万的,税率为5%;
(2)个人全年经营所得超过三万,但少于九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10%;
(3)个人全年经营所得超过九万,但少于三十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20%;
(4)个人全年经营所得超过三十万,但少于五十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10%;
个人全年经营所得超过五十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35%;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标准为:
每次收入额的20%;
4、财产租赁所得征税标准为:
(1)每次收入不超四千的,每次收入减去合理费用800,在适用税率20%
(2)每次收如超过四千的,用租赁收入额乘以(1-20%)乘以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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