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犯罪记录,就是一个人曾经有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应当特别说明一下,很多朋友会把违法和犯罪混为一谈,犯罪是《刑法》领域的专有概念,违法行为当然也会留下记录,但是除了吸毒,其他记录对个人工作生活基本都没有影响。而人一旦有了犯罪记录,则毫无疑问是要处处受制的。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犯罪与刑罚是两个相互分离又紧密联系的概念。犯罪,是指其行为符合了刑法分则罪名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是针对具体行为而言的。刑罚,则是指某人因为其一个或者多个行为,经过审判应当受到的刑事处罚。由于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许多法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所以,当一个人的罪行被他的其他行为依法应得的奖励抵消以后,总体上就不会再负刑事责任。也即是说,有罪但没有受刑事处罚。这个时候,这个人就会留下犯罪记录,但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派出所建档是留案底吗
所谓民间所称的“案底”就是进入个人档案,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所谓案底)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如果是一般违法行为,比如说打架、嫖娼等,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范围,要受到行政处罚,会留下行政处罚记录。如果是涉嫌犯罪的行为,比如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事处罚,留下刑事处罚记录。
二、被拘留的记录查不到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被行政处罚过的,通常不认为这个人有案底,案底是指犯罪记录;通常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不包括一个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性质完全不同,至于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一般是会有保存的。这种记录,不存在销不销的问题,只存在对不对外提供的问题,首先未成年人的,记录封存,肯定是不提供;其次,必须是有权机关提出申请,并经严格审批程序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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