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用结婚的彩礼钱进行购买车辆的话,这个应当是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是婚后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一般情况下,我们认定彩礼和陪嫁,这个资金婚后还在的,我们一般会认定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婚后使用这笔钱购买的这个相关的财产,车也好,房也好,不管是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一个共同财产。
一、我国的结婚前彩礼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结婚后彩礼钱归属看情况而定。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如果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指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对于彩礼钱而言,根据我国的风俗习惯,彩礼钱的给予既可能发生在夫妻结婚登记前,也可能是发生在结婚登记后,彩礼给付的主体既可能是妻子,也可能是妻子的家人,因此根据不同的情况,彩礼的性质有以下几种:
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2、若在结婚登记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这个是没有争议的,因为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要素,不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这次彩礼钱一般被认定为是对女方的赠予,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办理婚姻登记后赠与,则这笔钱实质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支付彩礼时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除外。
二、事实婚姻男方给女方买房算共同财产吗?
1994年之前,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但是在1994年之后,法律仅承认登记结婚的情况。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无论房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并非认定的事实婚姻,男方出钱买房仅登记在女方名下,视为对女方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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