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婚前买车的,离婚时一般仍然算女方的个人财产,一般不予退还。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彩礼钱在婚前支付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在离婚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会进行分割。但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离婚时,支付人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婚前彩礼钱离婚时怎么判?
婚前彩礼钱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赠与时明确只归另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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