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结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未成年人很明显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无法结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满足法定条件,是可以结婚的。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具体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全文6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