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权利人关于不动产灭失的说明原件;
5、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说明原件;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7、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办理流程:
非企业: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8个工作日,其中初审6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批(2个工作日)→登簿、办结(1个工作日)
企业: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其中初审3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批(3个工作日,其中中心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局审批1个工作日)→登簿、办结(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非企业12个工作日,企业10个工作日(不包含30天公告期)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理时间:
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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