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城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首问责任人当场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预签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二、防城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防城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材料
1.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声明
3.配偶经济收入证明
4.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
5.购房首期交款发票或收据
6.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7.购房合同
8.不动产权证
9.不动产预告登记
10.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1.房改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
12.承诺书或保证书
13.房号证明
14.原银行借款合同及还款对账单
15.房龄原始查档证明
16.房产、土地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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