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集团的名称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企业集团名称的登记管理,参照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三)、母公司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四)、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五)、参股公司经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六)、经核准的企业集团名称可以在宣传和广告中使用,但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订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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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名称变更需要多久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并且企业的名称变更申请应当在主管机关或审批机关批准后的30日内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应提交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或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变更名称程序办理,并提交相应的文件。
企业变更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名称中使用集团、股份、进出口字词的,应分别提交有关部门同意成立集团、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
办理企业集团名称登记或申请核心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词时,除提交上述企业名称变更材料外,还应提交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企业集团的批准文件、组建企业集团的申请报告、企业集团的章程及集团成员单位的名单。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如超出了其登记主管机关的名称登记管理权限,应由其登记主管机关按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划分,报该变更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经核准后,方可办理名称的变更登记注册。
一个公司名称变更,所有的证件都要变更,比较麻烦,花费的时间也在15个工作日左右。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公司的名称。
二、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四)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七)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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