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亲属关系才可以公证
亲属关系范围限于证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因姻亲而产生的亲属关系。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申请人应在证明信中说清旁系血亲的渊源,证明表兄妹的父母之间的关系。
申办亲属关系公证须提供下列证件:
1、申请人及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通行证等);(域外关系人还可以提供原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2、由申请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此表需到公证处领取或从我处官方网站上下载);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亲属关系公证需要多久
亲属关系公证一般是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但是补充材料或核实不计算在内。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亲属关系公证看似用时间很少,但是流程实际上很多。
三、民法典规定法律上的亲属关系公证的要求是什么
法律上规定的亲属关系公证的内容如下:
1、本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所在单位根据档案出具的有关当事人亲属关系证明;
3、被证明的域外亲属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有关来往书信等;
4、被证明的国内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书等;
5、经过中间人证明的亲属关系,应提交中间人身份证明和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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