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有分析称《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将会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的说法,银监会9日回应称,《办法》所做的权重调整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影响不大。银监会近期下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包含了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将权重法下风险权重设为10个档次,包括0、20%、50%、75%、100%、150%及1250%,并取消对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资本充足率优惠风险权重。
多家银行称新规将对其资本充足率形成1-2个百分点的负面影响。交银国际的一项分析报告称,按照管理办法测算,除农行和债权零售贷款权重降低提高0.2个百分点左右。
交银国际的报告还认为,由于还存在一些尚未明确的高风险贷款和长期贷款风险权重提高,如果按照该意见稿严格执行,实际影响可能高于测算。银监会表示,正处于起草修订中的《办法》修订的主导思想和有关政策精神均已体现在已经公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中,目前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影响不大,待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定稿后,将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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