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押式回购与过去的质押式回购的比较
时间:2023-06-08 09:52:06 48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上证所于2006年5月8日起推出了新质押式国债回购。新质押式回购与过去的质押式回购相比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质押式回购按照证券账户进行回购交易和核算标准券库存。过去回购标准券是以证券公司为核算单位,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必须按账户申报,并且按证券账户核算标准券库存。

2、质押库制度。新质押式回购的融资方在进行回购申报前必须申报质押券,作为质押券的现券将被实行转移占有。即投资者必须指明那些现券作为质押券,这些债券被过户到质押库中,作为质押券的债券不可以卖出。

3、交易系统进行前端检查。在回购交易时,交易系统按证券账户对回购交易进行前端检查。只有在标准券足额的情况下,融资回购申报才有效,这意味着,投资者在进行回购融资前,必须首先申报足额的质押券,否则不能进行回购交易;融券方的资金检查还是由证券公司系统实行前端控制。

2006年5月8日后,新质押式回购与过去质押式回购并行,但两个品种在证券代码和证券账户两个环节都相互隔离。

全文4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质押式回购 最新知识
针对新质押式回购与过去的质押式回购的比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新质押式回购与过去的质押式回购的比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