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即当事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他人的名义向公证处提出申请。代理人由于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因而他不是公证当事人,而只是参加人之一。
2、与公证事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申请公证的事项对申请人的身份关系或财产关系产生重要的法律影响。申请人如与申请公证的事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替他人申请公证他人的经历、学历,则不是公证当事人。
3、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即申请人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公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权利包括举证请求权、委托权、回避请求权、申诉权等,义务包括举证的义务、遵守公证法规的义务、交纳公证费的义务等。
全文2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