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林某不仅酒后驾车还居然掏出手机查看微信,结果摔得人仰车翻还触犯了刑法。19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林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12月30日傍晚,26岁的男青年林某到龙海市榜山镇参加一个亲戚的婚宴,因为高兴,林某在宴席上喝了不少酒。婚宴结束后,林某自己骑着一部摩托车要回家,途经龙海市海澄镇与东泗乡交界路段时,手机微信铃响,林某就马上掏出手机看看,等看好后抬头发现路面有一个坑洼处,但已来不及反应,结果导致摩托车失控,林某连人带车摔倒在路边并受伤昏迷。
后路人见林某摔得不省人事就立即报警。公安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林某身上多处受伤,浑身散发着酒味,就迅速将他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林某脱离危险。事后,林某向民警如实交代其酒后驾车的事实。经司法鉴定:林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220.5mg/dl,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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