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宣告死亡后妻子可以再婚吗
丈夫宣告死亡后妻子可以再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一方可以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二、宣告死亡的条件
(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二)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的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顺序的意义在于:
1、前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不同意宣告死亡的,后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无权申请宣告死亡;
2、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的,应当宣告死亡。
3、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三)法院依法宣告。管辖法院未失踪人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法院作出死亡宣告前应当进行公告。
三、丈夫去世妻子再婚对房产有继承权吗
有的。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
夫或妻一方死亡时,继承开始,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的财产一般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以及其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主要是指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夫妻可约定其个人特有财产全部归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这部分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在分割遗产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的另一方依法继承死者遗产后,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理该财产,如果再婚,有权带走或处分其继承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根据该规定,寡妇因再婚离开原家庭时,有权将其继承其亡夫的财产带走。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