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义务提交勘察或设计的基础资料。勘察设计基础资料是指勘察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本文件和条件。调查的基础资料包括可行性报告和调查地点。内容、勘察技术要求、图纸等。设计基础资料包括本工程的选址报告和其他勘察资料,以及原材料(或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以及需要通过科学研究获得的技术资料。为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交勘察设计有关基础资料的期限。
提交勘测设计文件是勘测设计人员的基本义务。勘察文件一般包括工程选址的勘察资料、地质资料和水文资料。勘察文件往往是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勘察文件的交付会影响设计工作的进度。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勘察合同中明确勘察文件的交付期限。设计文件期限是指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和交付设计文件的期限。设计文件主要包括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材料设备清单、工程预算等,设计文件是工程施工的依据,工程必须按设计文件施工。因此,设计文件的交付周期直接影响工期,因此设计合同中应明确设计文件的交付周期。勘察设计质量要求主要是指发包人对勘察设计的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勘察设计规范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按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设计文件。设计质量要求条款规定了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也是确定勘察设计人员工作职责的重要依据。勘察设计费是指发包人为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向勘察设计人支付的报酬。勘察设计费的支付是发包人在勘察设计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因此,在勘察设计费条款中应明确勘察设计费的金额或计算方法、支付方式、地点和期限。
其他合作条件是指双方为保证勘察设计工作顺利完成而承担的互助义务。发包人的主要配合义务是为勘察设计人员进场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其正常工作。勘察设计人员的主要配合义务是配合工程施工,进行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预算修改,参加试运行考核和工程验收,对大中型工业工程和复杂的土建工程,派专人进行现场设计,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当然,勘察设计合同不仅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履行地点和方式、勘察设计工作的范围和进度、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但也应列入勘察设计合同。此外,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当事人也可以协商确定其他必要的条款。
全文9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