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债务。 (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为:(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债务。(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顺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首先,公司应先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其次,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同时应清偿公司所欠税款和债务。接着,清算公司的债务。最后,清算公司的股东、设立人等。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顺序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首先,公司应先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其次,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同时应清偿公司所欠税款和债务。接着,清算公司的债务。最后,清算公司的股东、设立人等。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顺序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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