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得因子女变更姓名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不得因子女变更姓名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与子女姓名的确定或变更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前者为父母的法定义务,后者是父母亲权的内容,子女姓名的确定或变更并非抚养费给付的前提条件。
一、父母离异孩子能改姓吗
父母离异孩子能改姓。但是要孩子的父母双方都同意的情况,孩子才能改姓。法律规定,孩子的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与此同时,不直接抚养方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二、民法典如果不给孩子抚养费会怎么样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能会面临诉讼风险。支付子女抚养费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是其必须履行的,其拒绝支付,那么子女就可以行使要求其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父母支付自己抚养费。一般来说,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会支持子女诉求,此时父母仍需支付子女抚养费。
三、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对于离婚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的问题,最高法院有规定,分两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另一种情况,“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按有关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就是说可以按月或按年给,当然要是手中掌握大量的财产的情况下,按标准一次性给予,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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