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起诉离婚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
2、起诉离婚首先需要向管辖法院提交解除婚姻关系的申请的离婚诉讼状。
法院受理案件后即可进入诉讼离婚程序。
3、按照国家诉讼法的规定审理被分为审理前准备阶段、调解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4、法院收到离婚申请诉讼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并在立案五天内把诉讼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诉讼状后必须在十五天内上交答辩状到法院,法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原告和被告参加诉讼的时间。
5、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后,首先会对当事人双发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进行和解。
6、如果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将会进行开庭审理。
法院会再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双方开庭时间。
开庭时法院公布资料然后提问双方进行答辩。
7、法院会根据庭审的情况在十个工作日内给当事人双方送达判决书。
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申请上诉进入二审诉讼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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