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报道,备受关注的土地招拍挂新规近日出炉。北京市将试点限房价、竞地价及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土地竞买方式。改进过去价高者得的挂牌出让方式,将更多采用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综合评标方式,将投标价格因素由过去的50分降低到25分。
北京市国土局副局长曾赞荣对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综合评标方式进行了解释。
一是拟将投标价款、付款进度、开发建设周期、政策性住房建设条件、土地节约集约程度、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以往出让合同履约情况、参与建设的政策性住房规模、近期拿地情况和对未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承诺等因素,作为评标条件。
二是设定合理价格区间,在社会中介机构对区域地价和房价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论证,有关部门集体决策确定。
三是进一步弱化投标价格因素,其所占分值由50分降低到25分,最终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受让人。
今后,北京国土局将进一步试点不设评标委员会的招标方式,引导企业理性参与土地竞买。试点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及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的方式,抑制地价和房价的过快增长。企业在竞买时承诺的政策性住房配建面积、配建价格以及对未来商品住房的销售均价,将在土地成交后写入土地出让合同,并按约定内容严格执行。
土地成交后,国土局将把每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地价款金额、竞得单位名称及约定的出让合同签订时间、地价款缴纳时间、开竣工时间等信息对社会进行公示。
对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土地竞得者和受让人,采取禁止或限制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参与土地竞买、解除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措施,并定期公布违约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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