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
(二)标的
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等。
(三)价款
付款时间约定。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条款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等。
(五)违约责任
该条款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该条款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等。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等。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保障利益二手房买卖合同须写明四大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保证购房者利益的重要依据,而由于二手房的背景以及交易过程相对复杂,经常发生买卖双方由于二手房合同内容不够完备而引发纠纷的现象。对此,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写明“四大条款”。
一是要核实并写明签约主体。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需要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签约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是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这个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二是要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三是要写明房产、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和有关费用承担的划界时间。在确定和写明所购二手房及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的同时,还应注意确定和写明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划界承担时间。二手房交接时间和费用划界时间是责任划分的界线之一,如果界定不清,日后就有可能引起麻烦甚至纠纷。
四是要写明付款和过户时间。对首付款和尾款,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规定由买方在不同时间段交付原房主。为此,合同中必须分别写明首付款交付、房产过户以及尾款交付的具体期限。其中的尾款交付期限有赖于房产过户期限,因此过户期限以及过户手续由哪方主办、哪方配合,必须事先确定并在合同中写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