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子女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子女财产的分配方法是:坚持公平平等的财产分割,并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在子女的分配上应当利于子女的成长为主。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离婚后子女财产由谁监管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财产是由主要负责抚养孩子的一方作为监护人来进行监管。监护人有权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但不得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一)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二)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获得抚养权: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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