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
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已签字的拆迁协议不合理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利益遭受到不合法的侵害时,是可以维权的,维权的手段主要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二、房屋拆迁应该注意什么
1、要坚持依法拆迁
房屋拆迁涉及的农民人数和补偿资金都比较多,在安置时也存在着地基位置、房屋层次、座向及面积等问题,每个环节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最敏感的。
2、要做到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在补偿价格上,由于每个拆迁项目都有其特殊性,选用拆迁政策的同时往往会带来二个具体问题。
3、要注意把握工作主动性
拆迁房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经常会发生矛盾,因此,作为拆迁人应始终把握拆迁环节中的主动权。
4、要有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程序
拆迁房屋涉及一大批拆迁户,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农民群众最看重眼见为实,因此,决不能搞暗箱操作,必须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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