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自愿发生关系的未成年人告强奸怎么办
依据相关法规,若双方均为自愿发生性行为者,则不涉及犯罪;反之,在女方提出控告后,强奸罪名不成立。
具体而言,仅当男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当手段,违背女性意愿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时,才视为强奸,涉嫌强奸罪。
需特别注意的是,若女方年龄未满14岁,无论其是否自愿,皆属强奸,构成强奸罪,且应依法予以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避孕套能认定强奸吗
在中国,即便佩戴安全套,若以强迫手段与女性发生性行为,也将被判定为强奸罪,并可追究其三至十年的刑期。
强奸罪需具备以下几点构成要素:首先,必须利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制与女性发生性关系;
施暴者通常为男性,且直接的单独责任人亦为男性;最后,实施者需负有主观故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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