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从多少岁开始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要综合子女是否拥有赡养父母的能力和父母是否需要给付赡养费来确定。一般是子女在年满十八周岁后且有能力赡养父母时,对父母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的赡养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一、子女是否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一些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着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时,没有劳动能力的或者是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自己的子女付给自己一定的赡养费。每个赡养人都应该要履行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一些义务,还要照顾到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每个公民应该要尽到的义务,被赡养是老年人应当享有的一份权利。
二、赡养父母是如何规定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因此,即使父亲没有抚养,但是不具有上述三个情形的,子女依然要尽赡养义务。
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三个方面。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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