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否将外婆的遗产留给外孙
外孙在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继承外婆的遗产,否则的话,按照代位继承也可以发生继承。除此之外,法定继承人当中并不包括外孙。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二、未成年继承遗产需不需要偿付负债
未成年继承遗产需要偿还债务。有未成年人作为遗产继承人的,即使遗产原本就不足以清偿债务,还是应当先保留适当遗产作为未成年孩子的基本生活保障,余下的再用来清偿债务。
只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没有继承任何财产,则无需替被继承人还任何债务。若继承财产但该债务超出了其继承的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超出范围的部分,但其继承的财产需先进行债务的偿还。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应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但清偿数额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债务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选择自愿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继承中继承人死亡怎么办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的处理方式:若该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的情况下,则其份额由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若该继承为法定继承人的,则其份额可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n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n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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