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外婆有一套商品房,外婆有四个子女,但是外婆想把房子给自己的外孙甲。可以吗?
1、甲的外婆作为房屋的产权人,是有权利决定房子的归属、处置自己在房屋上的权利的。
2、甲的外婆可以选择生前过户或者立遗嘱的方式将房屋给甲。生前过户属于赠与,立遗嘱属于遗赠。
3、生前过户比较容易操作,可以防止以后出现争夺遗产的事情。但是,一旦过户就不能反悔了。
4、立遗嘱的方式可以选择公证遗嘱,效力比较高,而且可以为了防止老人百年后产生遗产继承纠纷做好准备。当然,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都是可以的。但是,无论采取哪种遗嘱方式,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
5、无论是外婆将房屋赠与给甲,还是立遗嘱死后房屋由甲继承,老人的神志应当是清醒的,应当有完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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