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股东认缴了全部注册资本,那么非法律的其他规定,股东不再承担责任。
2、股东未全部认缴出资,公司有权要求股东认缴出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出资协议要求未全部认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
3、若公司资不抵债,已无存续的必要,可申请破产。
4、若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认缴,确因亏损至资不抵债,股东不必补交注册资本。
超出经营范围行为效力及法律风险
超出经营范围行为效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法律风险是: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的,可能会被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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