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股东认缴了全部注册资本,那么非法律的其他规定,股东不再承担责任。
2、股东未全部认缴出资,公司有权要求股东认缴出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出资协议要求未全部认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
3、若公司资不抵债,已无存续的必要,可申请破产。
4、若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认缴,确因亏损至资不抵债,股东不必补交注册资本。
一、股东公司经营不经过股东会,要负责吗
负有足额缴付认缴出资的责任。股东首先负有足额缴付认缴出资的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要缴付到位,如未足额缴付,在认缴而未缴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其次,在经营中要做到公司资产和股东个人资产清楚分开,不能混同,也不能利用经营公司之便侵占公司资产,否则会被否定公司法人资格,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要股东足额出资,合法经营,因经营不善导致的公司亏损或破产,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二、未实缴注册资本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未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缴注册资本的,当公司资不抵债进行破产清算时,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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