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镇政府职员交通肇事致人重伤,为逃避责任驾车逃逸,并找来临时工下属及朋友顶包、作伪证,终未能逃脱法律制裁。近日,灌南法院作出判决,张祥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周光犯包庇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王亮犯包庇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李东犯包庇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肇事后找下属顶包
张祥是连云港市灌南县某镇政府一名正式职工,2013年6月8日20时许,张祥在驾驶轿车送醉酒朋友李东回家途中,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阿军受伤及两车损坏。看到伤者人事不省,张祥与李东趁乱离开了现场,并叫来单位临时工周光、朋友王亮商量对策。
经过商议,张祥决定让既是下属又是亲戚且有前科的周光出面代替自己承担责任,王亮、李东出面作伪证。为打消周光顾虑,张祥谎称:自己是酒驾,查到会被判刑,伤者受伤轻,只要没喝酒,到时顶多赔点钱,车辆保险金足够赔偿。在张祥保证下,周光主动到现场承认其是肇事者,而张祥则与王亮、李东出面指证是周光驾车撞人。
破绽百出事情败露
在公安机关侦查中,张祥等人众口一词认定周光就是肇事者,但民警发现周光回避交通事故细节讯问,且口供与张祥等人证词多有矛盾,经多次讯问,周光都拒不松口,案件侦查陷入僵局。
此时,摩托车驾驶员阿军经两次开手术,花去医疗费20余万元,四肢瘫痪呈植物人状态,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接到诊断意见及法医鉴定结果,周光发现事态严重,当即向张祥等人表示要自首。
感觉顶包终将败露,众人先后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及包庇的事实,案件真相大白。
事后,伤者阿军近亲属就民事赔偿部分先行起诉,经法院判决,张祥应赔偿阿军经济损失合计70余万元。事后,双方达成分期给付协议,李东也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万元,两人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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