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现代保险市场上,保险代理人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险企业开发保险业务的主要形式和途径之一。
一、保险代理人分类
根据我国《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其中,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在保险代理人中,只有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主要有行业兼业代理、企业兼业代理和金融机构兼业代理、群众团体兼业代理等形式。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个人代理人展业方式灵活,为众多寿险公司广泛采用。
根据我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必须持有国家保险监管机关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公司,获得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活动。国家对上述三类不同的保险代理人都分别规定了其各自应具备的条件。
二、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
保险代理人因类型不同业务范围也有所不同。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兼业保险代理的人业务范围是: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只能代理家庭财产保险和个人所有的百经营用运输工具运输工具保险及手续三者责任保险等。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能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个人人寿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健康保险等业务。
为使保险代理人行为规范化,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对其展业活动规定有一系列的展业规则。主要内容包括:保险代理人只能为经保险监管机关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亦能为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有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你保险费率,强迫或引诱误导投保人,挪用或侵占保险费等损害保险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保险代理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视为保险公司直接承保业务,保险代理人不利从中提取代理手续费德行。另外,保险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代理人委托,登记,撤销档案资料,同进度向保险监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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