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改变了合同约定内容而履行的,且另一方不接受该履行行为,那么改变履行的一方属于履行瑕疵或履行错误,需承担违约责任,还需按照合同约定重新履行。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改变合同约定内容而履行,且另一方同意,并接受。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改变了合同原约定的内容。属于新的合意,具有法律效力,应当以实际履行为准。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有什么用
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按照约定或实际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作用现在是确定合同履行的地点,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二、根本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根本违约有以下情形:
1、拒绝履行,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不适当履行,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属于不适当履行,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4、部分履行,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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