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满五年,可以继续申请租赁。未来几年,重点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当减少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数量。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宅从购买者登记不动产之日起5年内,不得进行上市交易的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由原销售价格和同期银行存款的活期利息等因素决定的政府放弃回购的,按照当时的经济适用住宅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租房5年到期,租客去购买改善房后,可以退出公租房。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回购。
公租房租金标准
公租房租金标准一般为10元/平方/月,不同地区租金标准不同。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租房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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