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时,我们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检查出库单据以及销货发票的存根,检验这些资料中的主营业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营业外收入的区分情况;
其次,需要关注那些应该视同销售的收入是否已经完整地计入到帐户中;接下来,我们要仔细审阅一定比例的发货单据、发票存根以及结算凭证,然后与相关的明细账进行详细比对,保证收入的确立遵循了既定规则。
(2)对于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处理的正确性进行审查时,我们会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将产品销售收入的明细账与总账以及其他相关的账簿、损益表等核算系统进行细致地核对,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偏差;紧接着,我们会随机抽取部分销售业务进行深入研究,从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产品销售收入的明细账几个方面入手,核实所有的记账、过账、加总工作是否准确无误;
最后,我们会审阅结账日期前后的销售收入记录,并与发票、运单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核对,确保收入入账的会计期间未出现错误。
此外,也需要检查与产成品账户有着密切关系的对应账户记录是否准确无误,同时还要检验销售收入凭证的账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3)在审查主营业务收入计算的变动性和正确性方面,我们需要的步骤如下:
首先,我们会通过比较历年的总收入趋势来验证分年度的销售总额是否准确;接着,我们会查看每个季度的销售收入数据以及其占全年销售收入的比重,以此判断是否有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以判断收入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最后,我们会对比报告期内的销售额与前一阶段的相比是否有所上升或下降,以此揭露是否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全文6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