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年龄男为60周岁,女为55周岁(含60、55周岁)。办理养老退休范围为任现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以及曾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0年以上,现任副书记或副主任的村干部,原则上不再担任村干部,实行退职休养制度。
农村干部退休后的待遇
农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属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享受退休待遇,鉴于这种情况,有些省市地方政府,给予农村干部一定的补贴,或者叫“退休金”。这个不是国家财政承担,而是各个乡镇政府自筹资金发给。主要包括在职村干部补贴、村监委会主任补贴、离任村干部荣誉金、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全面提高村干部生活待遇。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第五条
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也因公致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离休干部,一般可发给不超过当地普通机械行业二级工标准工资的护理费。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可酌情发给护理费。需要购置病残工具而本人有困难的,可酌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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