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外商独资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
一、合伙企业有没有董事会
合伙企业没有董事会。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不同,不需要制定章程,只需要签订合伙协议,合伙企业不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董事,没有股东会;也没有严格意义的合伙人会议,不过,有关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都需要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如果协议中约定是开会决定,那可以认为是合伙人会议就是权力机构。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
1、协议由所有发起人发起并建立;
2、全体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3、提前批准申请名称;
4、进行必要的行政审批;
5、股东认购股份并支付出资;
6、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7、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8、申请设立登记;
9、登记发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三、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吗
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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