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拘留和逮捕有区别吗
时间:2023-08-18 18:14:43 33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如下:1。执行顺序不同。刑事拘留在前面,逮捕在后面。在刑事立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然后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二、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三、不同的拘留期限。刑事拘留最长只能拘留37天,逮捕后最长可以拘留3个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打击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和处罚作为是否可能出现社会危险的考虑因素。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徒刑以上。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逮捕。第八十二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准备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六)不说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故意伤害罪和打人有区别吗

故意伤害罪和打人没有区别,打人造成受害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在轻伤以下的,不构成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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