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撤销,但需要具备条件。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由于保险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的特殊性,人们对保险合同的性质、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看法。也正是由于这些不同的观点,使得对保险案件的处理做出最后的结论比较困难。
以车险合同为例,在有效期内未投保的车辆未向保险公司申报或索赔,已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车主应当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说明退保理由和退保开始时间,并签名或者加盖公章。保险公司审核后,出具注明退保时间和退保金额的背书,并收回保单。然后,车主凭退保签注和身份证领取可退还的保费。而车险可以退保的通常是商业车险,保险公司计算退保保费是用投保时实际缴纳的保费,减去保险公司在有效期内应收取的保费,余额将退还给车主。并非所有的汽车保险都可以撤销。汽车保险合同生效后,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方可撤销。那么交车险的条件是什么?交还车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有效期内;
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无需向保险公司申报或索赔即可退车,已向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的车辆不得退车;只向保险公司申报但未领取赔偿金的车辆不能退保。
强制交通保险的退保条件是什么
如果强制交通保险政策尚未生效,您可以申请退保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款>;规定某些条件可以终止合同。第二十二条在交通强制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交通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请求解除交通强制保险合同:(一)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二)被保险机动车被暂停使用;(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确认灭失。
强制交通保险合同终止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和保险标的退还保险人;保险标的不能退还的,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并征得保险人同意。第二十四条投保人与保险人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的规定解除交通强制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按照每日的保险费率收取保险责任日起至合同解除日止的保险费速率。
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保险
有些车辆出险后,由于投保人不购买相关保险而遭受损失,或者保险不承担损失责任,车主往往浪费保险金却得不到赔偿。因此,在车险中,保险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关系到投保金额、车辆财产和驾驶人,如果选择适合自己车的险种,就可以在车祸发生后获得最高赔偿。由于各保险公司附加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各不相同,在选择险种前必须明确保险的具体含义,如何匹配才是最重要的保险。例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不可扣除附加险由不可扣除金额和不可扣除比例组成。只有双方都投保,人保公司才能享受100%免赔保险。
当商业汽车保险被撤销,但你不知道该怎么办时,你应该积极寻求保险公司律师的帮助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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