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赠送的财物可以被认定为彩礼:
1、男方按照习俗给付的金钱;
2、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首饰、金饰等;
3、婚前赠与女方的大宗高价值物品,比如房屋、车辆等;
4、属于附条件赠与的其他财物等。
一、婚前财产赠与离婚时能要回吗?
一方婚前的赠与,如果不是彩礼并且已经交付或者登记,那离婚时就不可以要回。如果赠送的财物是彩礼,并且有法定返还彩礼的情节,则可以要回彩礼。法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是: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二、婚前彩礼要怎么定?
应这样认定婚前结婚彩礼:男方在结婚前向女方送出的彩礼,一般会视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而且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民法典结婚后彩礼钱属于哪一个的
结婚后彩礼应当归女方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婚前所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彩礼本身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的财产。因此在结婚后,彩礼钱应当归女方个人所有。但若婚后夫妻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可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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