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取保候审具体什么时间
针对申请取保候审的事宜,可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受到刑事拘留、逮捕之初,直至案件移交至法院审理期间提出相关请求。普遍来看,只要符合特定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或是由于病患等特殊原因所必须,皆可尝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申请取保候审应到哪个部门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事宜,请在案件侦查期间、审查起诉环节以及审判阶段分别向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须依照法律规定采用保证人担保或者保证金保证方式进行。
同时,取保候审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之久。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权利在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即被拘留或者逮捕)直至相关案件被移交至法院进行审理期间内争取取保候审的机会。一旦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例如证明案件的当事人没有潜逃或给社会带来危害的可能性,或由于患病需要得到特别关照等情况,都可以尝试申请取保候审。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适当的时间节点上及时提出申请,以便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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