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房数租的问题上,最后损害的都是承租人。但是,对于这种问题并不是说谁都没法住进去了,在实际中,还是可以顺利入住的,但不能是两个人平分了,这一般是没人愿意的。因此,一个房间必须得选一个人进去住,那么谁能优先承租房子,就要看实际情况了,具体安排如下:
1、如果承租人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则该承租人应当优先承租该房屋,而其他人只能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这就是所谓的先来后到,现实中真是这种情况的,那么也就没有办法挽回的了,没有住进房子里的人就要寻找出租人要求赔偿了。
2、如果数个承租人均未占有租赁房屋的,那么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应当优先履行租赁合同,有权占有使用该租赁房屋。
针对这种处理方式,建议就是出门在外想要租房的人在看好房子,想要租下来的时候,千万别忘了进行备案,这样也能够确保不会被别人抢占,而自己包袱收拾好还不能搬进去。
3、如果数个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均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则租赁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优先承租该房。
这一点一般是很难了解自己是否是最先跟房东签合同的那一个,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确定好房子后就搬进去,还不住的就尽快办个备案。其实,在实际中还是很少人会去办理登记备案,所以最好就是确定了房子后就尽快搬进去。
当然了,一房数租中,如果确定了优先承租人,那么没法入住的人就只能要求房东赔偿了,要是房东不肯赔偿甚至跑路,但是之前已经交了较大笔房租的,建议可以及时找个专业的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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