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审批程序
一、选择申报单位:
1、所在单位正常经营,有劳资人员管理的,由所在单位申报;
2、领取失业金期间到龄的由市失业保险处统一申报;
3、档案由市就业服务处托管的,由市劳动就业服务处统一申报。
二、审查退休资格:
1、各申报单位于每月的10~15日(逾期不侯,自动顺延至下月),携本单位拟退休职工的档案、身份证原件、(退休公示证明)等资料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后楼一楼东101)统一办理退休资格审查。
2、由所在单位申报退休者审查退休资格前必须先到社保局征缴科(前楼四楼410房间)开具公示证明。
三、处理个人帐户:
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确认退休资格后,到社保局参保管理科(前楼二楼大厅中部)处理个人帐户,补交欠费,确认缴费年限。
四、核算养老待遇:
处理个人帐户确认缴费年限后到社保局待遇审核科(前楼二楼大厅东头)确认领取条件,核算养老待遇。
五、完成审批手续:
核算待遇后携退休审批表、待遇核算单到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后楼一楼东头101房间)完成审批手续,核发退休证。
六、移交本人档案:
完成审批手续后,移交本人档案到居住地所在社区。
七、采集指纹信息:
携带经社区加盖档案签收章后的退休证到社保局退休管理科(前楼二楼大厅东头北)采集指纹信息。
八、领取养老金存折:
退休后下下个月携退休证、身份证到社保局待遇审核科(前楼大厅东头)领取养老金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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