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有:
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起诉是一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起诉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拖多久
一方在婚姻登记机关表明不同意离婚的,最多可以拖六十日。诉讼离婚不同意离婚的,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起诉离婚要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不是一定要请律师的。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聘请律师,法律并不强制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程序。但需要当事人亲自出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全文6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