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险基数比例
第一,有预缴的个缴人员以2018年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可不再变动。如缴费指数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2018年12月30日之前以2018年度基准值补缴调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滞纳金),逾期不再补缴调增。
第二,参保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在此之前前的缴费,要按照度基准值并结合度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结果统一进行调整、结算。
第三,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应及时缴费,其中国有农垦企业主要包括了管理区、乡镇和撤场建区的原国有农垦企业。
第四,已按预缴基数缴费后转出的,不再调整、结算。
第五,已预核和预发养老金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的,按度基准值或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统一重新核定,并补足或扣回与此前预发的差额。领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账户如有变动,应到相应经办机构申报。
最后,关于度之前的欠费或断档的参保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下发文件进行清缴或补缴,其中,以4025元/月为基准值清缴或补缴的,以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不再调整、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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