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投诉。所有执法不公的现象和行为都可以向检察院投诉,这是检察院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对非法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得停止执行判决或裁定。
如何投诉法院的法官
1、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可以向其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2、向该县法院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3、如果涉嫌职务犯罪,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者举报;
4、向该县法院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反映或者举报;
5、也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者中纪委举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全文4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