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有精神伤残抚慰金。有(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伤残怎么赔付赔偿有标准
工伤伤残怎么赔付?赔偿有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
(二)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三)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为25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为25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二)、(三)不能同时享受。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伤残为7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伤残为4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伤残为2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伤残为7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伤残为4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伤残为2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死亡待遇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故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020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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